中国公民赴印尼须知系列1—签证和领事服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1-05-22 09:39:56

一、签证

  (一)签证申请
  

  自2005年8月起,印尼政府开放对中国(大陆)公民赴印尼的落地签证(VISA ON ARRIVAL)申请。申请者可持个人有效因私护照和往返机票在雅加达、泗水、棉兰、巴厘岛等国际机场的专设柜台办理。自2009年1月26日开始,包括中国在内的64个国家的公民进入印尼办理落地签证,逗留30天内收费25美元,满30天后可申请延期最多30天,即总共不超过60天。
 

  除此之外,中国公民赴印尼均须事先在印尼驻华使馆或驻广州总领事馆获得相应签证。为了避免出入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持新护照(无任何出境记录)的中国公民离境前在印尼驻华使领馆办妥签证后再前往印尼。
  

 (二)印尼签证类型
  

  1、过境签证(需持中、印方担保信及赴第三地联程机票)
  

  2、公务访问签证(需持印尼公司、民间组织或私营单位担保信)
  

  3、团体旅游签证(需持有资格的中方旅行社的担保信及3张彩色免冠相片)
  

  4、社会/文化访问签证(需持中、印尼方担保信)
  

  5、商务签证(需持中、印尼方担保信)
  

  6、多次签证(需持中、印尼方担保信,并曾至少三次访问过印尼)
  

  7、短期停留签证
  

 (三)中国公民申请赴印尼签证还需提供的材料
  

  1、中方、印尼方担保信(印尼方担保人可以是印尼境内的个人、公司、团体、组织机构或政府机关);
  

  2、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3、2寸彩色正面免冠护照相片2张;
  

  4、交付签证及传真费;
  

  5、根据不同签证类型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印尼驻华使领馆。


  二、印尼入境及海关规定

  外国非外交人员出入机场、港口等国际口岸,随身及托运行李必须接受海关检查。
  

  外国游客随身携带的日常生活必须品:总价值不超过250美元/人的货物(乘务员所带货物总价值不超过50美元/人)(包括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烟叶;1升含酒精饮料;适量的香水)享受免税待遇,外国游客自用的照相机、摄像机、卡带式录音机、望远镜、运动器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它类似设备需申报,离境时须带回。
  

  外国游客入境时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申报自己的物品,包括数量、种类、价值等。没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绿色通道,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红色通道。
  

  海关官员有权对经过绿色通道乘客的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如开包检查发现所带物品数量超过规定限制,海关有权对其超出部分进行没收和销毁。
  

  此外,由于时有我公民持旅游签证在印尼从事小商品买卖等与签证不符的活动,如入境时携带过多日常生活用品易引起机场移民官员的疑虑,相关物品可能会被没收。
  

  在印尼海关入境时,个别移民官员收取额外费用。我公民遇到上述情况,可视情妥善处理。如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与我驻印尼使领馆联系以寻求协助。


  三、工作与学习

  中国公民欲前来印尼工作,须事先向印尼驻中国大使馆或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相应类别的工作签证,以及通过担保人(雇主)办妥印尼劳工部工作准证,并在抵达印尼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临时居留等相关手续。另外,印尼移民法不允许外国公民在工作期间更换雇主(担保人),除非经原担保人书面同意,由新担保人(新雇主)在移民局办妥更变手续,同时该外国公民必须出境重新办理工作签证后再次入境,才可为新的担保人(雇主)工作。
  

  中国学生赴印尼留学分为公费和自费两种。公费留学多数为两国政府的留学生交流项目,以学习印尼语为主,申请程序可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咨询。自费留学请自行向印尼有关学校咨询并申请。


  四、移民及国籍政策

  根据印尼政府刚刚颁布的《2006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法》,印尼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有限制地赋予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子女在年满18岁或结婚前,享受拥有双重国籍的权利。年满18岁或结婚时,必须选籍,只能拥有单一国籍。中国公民如欲加入印尼国籍,除与印尼公民结婚外,须满足在印尼境内合法连续居住满5年或合法不连续居住满10年;有固定职业或收入;未被处以1年或1年以上有期徒刑;通晓印尼语;身体与智力健康等条件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报印尼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中国公民在与印尼公民合法结婚后,可向印尼有关部门官员提出声明成为印尼公民。双方的婚生未成年子女将自动获得印尼国籍,但当其年满18岁或结婚时,则须选择是否继续保留印尼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印尼国籍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公民如需在印尼长期居住,除在赴印尼前获得与在印尼所从事工作相符的签证外,还须在抵达印尼后尽快到当地的移民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证。该居留证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在抵达印尼的前5年内只能申请为期1年的短期居留证,5年后则可申请为期5年的长期居留证。居留证须在旧证有效期满之前申请新证。


  五、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共和国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地址:JL. Mega Kuningan No.2,Jakarta Selatan 12950 Indonesia
联系电话:(6221)5761039(白天);
晚间、周末、假日值班手机:0816865655
网址:http://id.china-embassy.org/chn/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地址:中国北京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B楼
Chancery:Office Building B,San Li Tun,Beijing,China
电话:(8610) 65325488
传真:(8610) 65325368
电子信箱:Kombei@Public3.bta.net.cn

印度尼西亚驻广州总领馆
(Indonesian Consulate General in Guangzhou,China)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东方宾馆西楼二层1201-1223室 邮编:510016
Dong Fang Hotel,West Building,2/F,Rooms 1201~1223,120 Liu Hua Road,Guangzhou 510016,Guangdong,P. R. C.
电话:(8620) 86018772 /86018790 /86018850 /86018870
传真:(8620) 86018773

印尼移民局联系电话
(021) 5224658 (021) 5225031 (021) 52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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